近日,安徽省环境监察局根据“三个全覆盖”运维监管服务单位发现的问题线索,联合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监察部门,对滁州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且发现该企业安装的自动监控设备内置有可以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模块,涉嫌伪造自动监测数据。 
  滁州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安装联网使用的系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EM-5型CEMS自动监控设备。该型号自动监控设备数据参数设置模块下设有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氧含量监测数据“0左右波动”子模块,企业通过设置烟气氧量和启用“0左右波动”按钮,模拟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自动监测数据。
  现场检查时,企业燃煤锅炉正在使用,现场委托资质单位对循环液取样监测,监测结果pH为2.77酸性,循环液PH值不符合锅炉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技术指标,达不到脱硫效果;对总排口外排烟气取样监测三批次,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801毫克/立方米,超标1倍。
  设备生产商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07)有关规定编制程序软件,当检测到烟气含氧量达到19%以上,自动监控设备自动判定锅炉停炉。现场检查发现,企业违规将停炉判定条件烟气含氧量下限值调整为15%,导致锅炉烟气含氧量达到15%后,实际锅炉还在燃煤运行并排放污染物,但自动监控设备已经判定锅炉停炉。
  委托资质单位对企业烟气取样监测三批次,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浓度分别为850毫克/立方米、747毫克/立方米、80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283毫克/立方米、274毫克/立方米、256毫克/立方米。由于自动监控设备内置模拟自动监测数据程序模块和“0左右波动”按钮,企业通过启用“0左右波动”按钮,模拟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自动监测数据,造成传输至生态环境部、省厅自动监控系统平台(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动监测数据在0至1毫克/立方米之间,与实际排放的污染物浓度严重不符。
  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6000万,法人代表为刘永华,隶属于山东银宝轮胎集团,经营范围包括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特种轮胎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
橡塑装备平台摘编自:聚胶
(R-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