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克轮胎(青岛)有限公司与山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盾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一案,判决结果出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驳回青岛迪马克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诉讼费11752元、保全费4496元,共计16248元,由青岛迪马克公司负担。 
转载自“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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