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获悉,美国对华乘用和轻卡轮胎“双反”首次反倾销年度行政复审强制应诉企业名单,已经确定。  
  两家强制应诉企业分别为佳通轮胎(含中国境内其他关联公司),北京百事强贸易有限公司。
美国法律规定,税令周年月的月底之后245天内(即2016年8月底至2017年5月3日),发布反倾销复审初裁结果(也有可能延期至365天)。
  律师建议,强制应诉企业要全面认真地参与倾销调查,不仅是调查机关发布的问卷填答,对补充问卷的回答、替代国价格事实信息的提交等也要足够重视,更重要的是要认真对待实地核查(如有)。
  对于其他申请并获得分别税率的企业,其获得的税率将是强制应诉企业的平均税率。
转载自“中国橡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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