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魁
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蓝星工程有限公司
1979年9月出生
从事橡机行业工作17年
 
 
主要业绩:
  张魁同志毕业以来先从事橡胶工厂设计、校核和审核工作,而后又从事技术管理、营销管理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公司作出了突出贡献。
  张魁同志积极进取、事业心强,参与国家标准《橡胶工厂职业安全与卫生设计规范》GB 50643-2010的编制及《橡胶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标准》GB/T 50643-2018、《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 50376-2015的修订。他还参与了行业标准《橡胶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规定》HG/T 20722-2019的编制工作。张魁同志多次参加公司重要项目并担任要职,如参加昊华工程有限公司缅甸总承包项目,担任现场执行经理;参加大陆轮胎(合肥)——一期、二期、三期项目设计工作,承担设计与审核的工作;参加韩泰轮胎中国第三工厂(重庆)项目设计工作,负责设计与校核工作;主持普利司通(沈阳)轮胎有限公司环保搬迁改造项目设计工作,担任项目经理;以及主持乌兹别克斯坦橡胶工厂项目设计工作等,为公司的发展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获奖情况:
  2008年,荣获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优秀工程设计奖三等奖;
  2009年,荣获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优秀工程设计奖二等奖;
  2011年,荣获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三等奖;
  2014年,荣获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优秀工程设计奖三等奖。